為什麼你學不會文法?如何修正這個問題?
相信以下這些案例大家都不陌生
(1) 學了六年的文法,還是忘記第三人稱單數要加s
(2) 永遠搞不清楚什麼時候及為什麼需要時態變化
(3) 語序錯誤,常寫出中式英文
回顧求學的經歷,確實只有非常少數的人透過學校教育而能完美流暢地使用外語,因此也有不少人建議,那乾脆別學文法了。透過大量閱讀或聽力讓自己沈浸其中,久而久之便能水到渠成,自然掌握語言了。
事實上,會有這些狀況通常不是大家的錯,而是在於教科書的編排以及教法「強人所難」導致。
接下來我將分析原因及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。
實例:德文文法課
He buys the child a table. = Er kauft dem Kind einen Tisch.
這樣一句簡單的話其實隱藏了至少四個文法細節
(1) Er kauft —> 動詞變位
(2) dem Kind —> 名詞變格(與格)
(3) einen Tisch —> 名詞變格(受格)
(4) der Tisch —> 性別(陽性)。das Kind —>性別(中性)
以下容我逐項解釋
(1) 不同於英文,德文在六個人稱的動詞都是不同的(第三人稱的動詞是kauft)
(2) the child = das Kind (中性)
小孩在這個例子中是與格,das Kind要變格為dem Kind
(3) a table = ein Tisch
桌子在這個例子中是受格,ein Tisch 要變格為einen Tisch
(4) 要變格前還得知道每個名詞的性別為何
(5) 要變格前還得知道誰是第幾格
這些規則在文法書中可能是這樣寫的
(1) 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去en加t
(2) 中性/陽性第三格,定冠詞改為dem
(3) 不定冠詞,第二格,陽性改為einen
(4) 小孩中性,桌子陽性。沒為什麼,記起來
(5) 桌子被人買所以是受格,小孩沒做什麼就拿到東西了他是與格
從上述例子應該不難發現,為什麼你搞不清楚?甚至透上課或閱讀文法書而更搞不清楚了?
(1) 因為資訊太多
(2) 還不熟悉文法術語
(3) 根本尚未熟記buy = kaufen。Kind = children. Tisch = table
(4) 尚不清楚變格的原理
(5) 根本不知道名詞的性別
這五件事情加再一起,就好比一個運動教練要求你說雙手雙腳和頭都要分別做不同的動作,可是這五個動作你都還沒個別練會(甚至連動作都還沒看過),教練就堅持你必須完美一次到位。這就是我所謂的「強人所難」。
理解原因後,如何解決? 首先要理解,文法是幫助非母語者節省時間的工具,並不是說語言真的是依照某個特定的法則在運行(除非是人造語言或程式語言)。
接下來舉個簡單的法文例子說明如何解決。
假設今天我學會了兩個詞:房子 = la maison。紅色的 = rouge
那我想知道紅色的房子怎麼說,於是於是我翻閱文法書得知
在法文中大部分的形容詞置於名詞之後
所以答案就是 la maison rouge
在這個例子中,我一次只練習一個文法概念—大部分的形容詞置於名詞之後
所以我只練習名詞和形容詞的組合,如果我會講「杯子」我還可以再練習
la tasse rouge =紅色的杯子
也就是說我一次只能練習一個概念,而且只從會的詞語開始練習,不額外增加大腦的負擔
當我們各部分都熟悉了,最後再組成句子的時候,每一個元件都是已經在長期記憶中,那麼我們就做到了完美文法。